龙岩市出台新政全力扶持电商发展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9-07-16 | 游览:37

内容摘要:核心提示   为贯彻落实党的信息化发展战略,进一步促进龙岩市电子商务发展,近日,龙岩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龙岩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新政包含十五项扶持内容,重点突出了对农产品上行和跨境电商的支持。特别是跨境电商方面,原有政策没有单独扶持条款,新政策提出了五项扶持措施。我们来看看《通知》有哪些亮点。

核心提示

  为贯彻落实党的信息化发展战略,进一步促进龙岩市电子商务发展,近日,龙岩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龙岩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新政包含十五项扶持内容,重点突出了对农产品上行和跨境电商的支持。特别是跨境电商方面,原有政策没有单独扶持条款,新政策提出了五项扶持措施。我们来看看《通知》有哪些亮点。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积极抢抓“互联网十”发展机遇,把电子商务摆在突出位置加以统筹谋划、强力推进,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日益彰显。

  据商务部门数据显示,全市入驻正统网电子商务企业830家,截至5月底,农村淘宝服务站387个,完成村淘电商交易额18903万元。邮乐购站点2605个,全市行政村覆盖率超过90%。我市1B4月快递服务企业投递量完成2689.49万件,比增13.94%。

  为助推龙岩市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发展,《通知》拿出如下“真金白银”——

  1.扶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电子商务平台即为企业或个人提供网上交易洽谈的平台。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不仅仅是初级网上购物的实现,它能够有效地在I″ι““″“ι上构架安全的和易于扩展的业务框架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在我市的发展。

  《通知》提出,鼓励我市企业参与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提升区域品牌影响力,促进电子商务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建设垂直产业电商平台和新型APP应用,对总部在龙岩市的法人企业投资建设的电子商务平台,上线运行后年度网络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按其平台设备和软件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万元补助。

  2.促进电子商务集聚发展

  当前,电子商务产业园作为现代服务业的一种崭新的业态,正成为引领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重要驱动力。许多地方都重点支持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

  《通知》要求,规划建设一批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电子商务园区、电子商务专业村镇等基地。对使用面积3000㎡以上的电子商务园区,企业入驻率80%以上且电子商务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达20家以上,网络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给予园区组织管理机构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奖励。对阿里研究院认定的“中国淘宝村”;或电子商务企业达10家以上,网络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或电子商务企业达20家以上,网络年销售额6000万元以上的乡镇,给予村镇管理机构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奖励。

  乡村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利用闲置用房、办公楼等设立电商集中区、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电商企业(含个体工商户)10家以上,电商创业就业人数50人以上,对当地电子商务发展带动明显,经商务部门认定,给予运营管理机构每年不超过5万元补助。

  3.鼓励电商企业做强做大

  《通知》明确,对总部设在我市的垂直产业电商交易平台,全年交易额首次超过5000万元、2亿元、5亿元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

  企业通过自建电商平台或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网店,网上B2C年销售额首次达到500万元,或B2B年销售额首次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奖励。

  4.扶持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

  对为20家以上电子商务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提供平台开发、物流仓储、代运营、分销应用、广告设计、网络推广、拍摄等服务,年实收服务费(开票金额)超过300万元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奖励。

  5.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通知》支持农产品上行。鼓励企业积极推进以闽西“八大干”“八大珍”“八大鲜”为代表的龙岩地域特色农产品开拓网络销售渠道,创建地方特色农产品电商品牌。对开展农产品上行(网络销售)且年销售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企业,当年度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

  助推精准脱贫。每年支持建设不少于50个村级电子商务扶贫服务站,开展针对贫困户的帮扶服务,提供网购、网销自产农产品、电商业务辅导服务,解决部分贫困户就业,每个服务站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2万元,所需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对贫困户开设网店优先安排其入驻当地电商创业园或产业园,并给予租金优惠。

  6.支持跨境电商快速发展

  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推动经济一体化、贸易全球化的技术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跨境电商产业是我市重点打造的一个特色版块,通过服务资源整合、服务集群等方式为跨境电商打开了一扇全新的视窗。

  《通知》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抱团发展。支持各级政府及企业事业单位提供闲置办公楼、厂房等,采用减免场地租金等优惠措施,通过协会、龙头企业等组建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组织本地企业抱团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对运营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入驻面积80%以上、入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20家以上、具备入驻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运营所需的配套服务及设施、入驻企业年跨境出口电子商务销售额合计1000万元以上或年跨境进口电子商务销售额合计2000万元以上的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当年度给予基地运营机构不超过10万元补助。

  支持企业利用国内外跨境电商平台开展跨境电商,对年度跨境进出口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00万元人民币(如平台交易额以外币计价,则按当年度最后一天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以上的企业,当年度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

  加大跨境电商物流扶持力度,对年支付EMS(含国际E邮宝)、邮政小包、顺丰国际等国际快递物流费用超过5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按其在龙岩市收寄上线产生国际快递物流费用发票金额的6%,当年度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助。

  加强跨境电商品牌培育,对在境外注册自有商标且当年度支付注册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的电子商务企业,按注册费用的40%,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补助。

  鼓励企业进行国际认证,对产品通过国际认证、具有联合国标准产品与服务分类代码且当年度支付认证服务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的电子商务企业,按认证服务费用的80%,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补助。

  7.推进电子商务育才工程

  支持行业协会、电子商务培训机构或高职院校开展电子商务紧缺人才培训,每年由市商务局确定培训人员范围、人数,委托院校或培训机构开展公益性的电商实战培训,对相关培训机构按照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8.鼓励引进重大电商项目

  重点支持对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创新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电子商务相关建设项目以及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市投资电商企业、园区、设立独立注册区域总部等相关项目,尤其是“平台十总部经济”模式的企业,可实施“一事一议”,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通知》明确,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年限为2019-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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